随着环保工作逐步推进以及对化学物质危害性认识的不断深入,环境污染治理已不再局限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今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新污染物”的治理问题。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此前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的物质也将成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从完善法规制度、调查监测、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18条行动举措,为新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且详细的行动指南。在此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纷纷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前,陕西、海南、黑龙江等已正式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而湖南、河北、江苏、浙江、云南、吉林等地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或已经完成意见征集,或仍在征求意见中。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正逐步落地,向全国范围铺展开来。 监测是治理的基础。无论是《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还是各地出台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都十分强调要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建设,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然而,与监测体系已经成熟的常规污染物相比,新污染物具有显著的“新”的特征——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以及不断有新增的污染物出现。因此,针对新污染的检测标准、方法尚不完善,监测技术体系也还未健全。此外,新污染物种类多,来源广,浓度普遍较低,监测难度也比常规污染物更大。建立新污染物监测体系还需要在检测技术上做出针对性突破和发展。 针对新污染物检测较为合适的技术是基于高分辨质谱技术的非靶向筛选方法。非靶向筛查技术通过气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法(GC-HRMS)和液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法(LC-HRMS)等分析方法,对环境样品进行检测,通过辅助分析技术对数据进行解析,利用图谱数据库或碎片预测等来获得化合物信息。非靶向筛查技术可以进行高通量检测,分离效能好,分析灵敏度高,能够从复杂基质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化学物质信息。目前已有实验室开展相关的新污染物的定量监测方法研究。但是这种方法对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的要求较高,仍存在不足之处。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为此必须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当务之急是增强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包括加强新污染物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更加简单高效的检测方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能够胜任新污染物监测的检测人员;加强环境监测部门的实验室建设,完善实验室的设备设施配置。 新污染物对环境及人体的威胁并不是新出现的,而是从以前就一直存在,甚至可能早已产生持续性危害。因此推进新污染治理工作迫在眉睫。在打响新污染物治理的战役时,监测技术将冲锋在前,面对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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