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 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 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
推荐重点领域 (一)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二)污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三)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五)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渣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防治技术; (七)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复技术; (八)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
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方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要求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下同)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或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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