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在融资、知识产权、进出口等方面的支持,吸引外资,引入国外的先进技术,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针对外资研发中心提出一些共性发展诉求,围绕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四个方面共提出十六条具体措施。 将“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放在首位。要求优化科技创新服务,鼓励开展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畅通参与政府项目渠道。 其次是提高研发便利度。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 三是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允许以团队为单位,为海外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优化办理工作许可流程,鼓励海外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职称,加强海外人才奖励资助,推动海外人才跨境资金收付便利化。 四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 措施的发布将使外资在华设计研发中心更加便利,并为研发中心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对于仪器行业来说这一政策也有着很大的积极影响。 国内仪器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安捷伦、赛默飞等国外龙头厂商相比有较大差距,国外品牌在高端仪器市场有着垄断地位。国内仪器市场规模庞大,对国外仪器厂商有很大的吸引力,目前各大品牌在国内都开始了本土化发展。《措施》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国外仪器厂商的本土化,同时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仪器行业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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