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植物是自然界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一边吸收二氧化碳,但一边也向环境中释放微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森林植被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占到总挥发物的90%以上,排放种类超千种。由于绿色植物与大气中的氧化物质反应,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对流层臭氧的形成、全球辐射平衡、碳循环和大气光化学烟雾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进行及时有效的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测定十分重要。《LY/T 2670-2016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技术规程》围绕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采集测定方法展开。 该标准详细介绍了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采集测定方法的材料与试剂、仪器与设备、样品采集、分析步骤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质的测定。 按照该标准执行监测植物向大气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质任务时,可根据《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象色谱-质谱法》。 进行测定前,使用具有进气与出气双通道的采样器,其流量控制范围为 100~1.5 L/min;老化仪的最高温度应达到 400℃以上,最大载气流量至少能达到 100 ml/min;热脱附装置、气相色谱仪、质谱仪均与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象色谱-质谱法中的仪器设备需求相同。 采样过程中不仅要在采集样品过程中要注意随时检查调整采样流量,保持流量恒定。还要在在样品采集前,应先进行气密性检查,保证气路气密性良好。在抽气、充气、循环采气结采样结束后,需要记录采样点位、时间、环境温度、大气压、风速、流量和吸附管编号等信息。 样品测定时,需将有样品的吸附管迅速放入热脱附仪中进行热脱附,吸附管有刻度端朝上放置。样品中目标物随载气进入色谱柱进行测定。分析完成后,取下吸附管按本标准 4.5 老化和保存。 值得注意的是,吸附管中残留的 VOCs 对测定的干扰较大,严格执行老化和保存程序能使此干扰降到最低。 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以细颗粒物污染为特征的大气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在这种环境污染背景下,森林植被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光氧化物质二次有机气溶胶又成为大气颗粒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因此,及时监测植物源挥VOCs的排放机制,测定排放浓度、辨识活性VOCs物种,对于更好的挥发植物在环境净化效应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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