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3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4
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定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5
制定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6
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END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