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全国城市和县城建成污水处理厂近4600座,年污水处理量达700亿立方米左右。但是,我国污水收集处理领域存在“重水轻泥”问题,设施建设总体滞后,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污泥既是污染物也是资源,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达成目标,《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优化处理结构和加强设施建设部署了七项任务。
在优化处理结构方面。一是规范污泥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泥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二是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符合标准要求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场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沙化地。三是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特别是东部地区城市、中西部地区大中型城市以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限制填埋处理,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方案。四是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污泥集中焚烧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做好污泥协同焚烧处置。五是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鼓励采用堆肥工艺回收利用营养物质、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和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光伏+”模式,积极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在加强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建立健全设施普查建档制度,及时开展升级改造,鼓励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时同步建设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二是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污泥处理能力不足的,加快补齐设施缺口;鼓励处理设施共建共享,鼓励污泥处理设施纳入静脉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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