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通常用VOCs表示,一般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VOCs大多数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相关行业vocs排放与检测,生态环境部与等部门和相关行业起草了一系列采样与测定方法。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离不开对相关检测仪器的工作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参数设置。为此,VOC监测/检测相关仪器设置了系列相关标准。
WW/T 0095—2020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本文件规定了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系统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监测终端(以下简称监测终端) 的基本参数、工作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自 2021年6月 2 日起实施。
JB/T 12963-2016 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相色谱仪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相色谱仪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气相色谱技术对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常温下低浓度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在线气相色谱仪(以下简称仪器)。仪器检测器包括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光离子化检测器和氩离子化检测器,其他检测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自 2017年 4月 1 日起实施。
JB/T 12965-2016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相色谱仪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相色谱仪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可在工作现场长期运行,使用吹扫捕集和气相色谱技术对水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连续自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在线气相色谱仪(以下简称仪器),仪器检测器包括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光离子化检测器和氩离子化检测器,其他检测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自 2017 年 4月 1 日起实施。
本文连接:http://www.ahyqis.com/newss-33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