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阶段性政策措施,共7方面26条。 《通知》中提出七大方面,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约束,包括明确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二是强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包括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继续实施增存挂钩。 三是简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包括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预审审查、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先行用地、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范调整用地审批、落实临时用地政策、简化规划许可申请材料与程序、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四是明确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包括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允许国家重大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扩大补充耕地来源、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五是落实集约节约用地,包括做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鼓励低效用地再开发。 六是优化土地供应,包括积极推行“标准地”供应、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划拨供地程序。 七是优化用海用岛审批,包括先行开展项目用海用岛论证材料技术审查、优化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和项目用海审批程序、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精简技术评估报告、允许临时用海续期、简化项目用岛审批。 中国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吴海洋表示,这些政策举措将有效解决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指导督促地方用好用足政策,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保障。 据了解,《通知》自8月2日印发起施行,有效期2年。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文件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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